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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 瓯海开出首张罚单

来源:瓯海新闻网  通讯员 林素 记者 陈婵娟
2021年05月07日

  5月6日是《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当天,瓯海开出首张罚单,对某餐厅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依据新条例开出了处罚文书。

  5月6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专项检查行动。当天上午10时,茶山中队执法人员对高科路某餐厅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在该餐厅厨房操作台下的其他垃圾桶内除有塑料袋和包装袋等其他垃圾外,还混合投放有乌贼残余的肉片等易腐垃圾,该行为已违反了新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涉嫌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之前已经再三提醒要分开投放,也分发了新条例的相关解读,怎么还混在一起丢?”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该餐饮店经营者承认垃圾分类未履行到位,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承诺加大垃圾分类管理力度。

  与此同时,景山中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垃圾分类情况启动首轮执法专项检查,发现雪山路浙江某建设工程公司将未食用完盒饭、一次性筷子、报纸、塑料瓶等混合投放,经过教育,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认识到了错误,承诺今后一定做好垃圾分类。

  自4月以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新条例入户宣传工作,累计与辖区内沿街店铺、宾馆、酒店等1420余家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新条例知晓率,督促市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下步,该局将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执法监督力度,压实相关责任人、义务人或单位的责任,全力推进美丽瓯海建设,让新条例深入人心。

责 编:严建春

监 审:项震江

总监审:周乐光   

编辑: 王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