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垃圾分类动真格 首张罚单回头看
来源:瓯海新闻网 记者 王斌 李程
2021年05月08日
2021年05月08日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教育、引导、规范入手,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在《条例》实施首个工作日,开出了首张罚单。5月8日,记者随执法队员回访了首张罚单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当天,执法人员来到茶山街道某餐厅,日前这里因混投生活垃圾被处罚。检查中发现,前厅和后厨分别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并张贴醒目标识,桶内垃圾已做到分类投放,并安排定时清理,符合整改要求。执法人员还现场督促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垃圾分类意识,做到正确投放。
据介绍,违反《条例》最高可罚50万元,责任人不但会受到罚款,属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良信息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信用档案。下一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新施行的《条例》规定,不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和执法力度,助推垃圾分类实现新突破。
责 编:严建春
监 审:吴远
总监审:周乐光
编辑: 夏卢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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