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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5号)

来源:瓯海发布  
2021年10月11日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5号)


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福建、黑龙江、新疆、澳门等地当前疫情形势,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将近期瓯海区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近期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重点地区来瓯返瓯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自觉配合落实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所在镇街报告。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场等要加强重点地区来瓯返瓯人员的排查,一旦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街,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近14天有新疆、福建、吉林省长春市等近期涉疫地旅居史来瓯返瓯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须在抵瓯24小时内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持续做好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健身房、影院、景区景点、酒店、餐饮场所、养老机构、商贸市场、休闲娱乐场所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医院、宾馆(酒店)住宿还应查验行程卡。鉴于福建疫情趋稳,社区传播基本阻断,我区棋牌室、桌游室、麻将馆、KTV、网吧等文体娱乐室内密闭场所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逐步有序开放,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 70%。全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严格遵守宗教领域疫情防控“23条”基础上逐步有序开放。

三、继续加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等十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大类监测范围药物,要进行实名登记销售,主动引导购买药物的市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四、有序放开各类聚集性活动

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序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展览、集会庆典等活动。活动主办方要尽量控制活动规模,300人以上的向区防控办进行报备。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和“哪里主办、哪里负责”的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性活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主体单位、属地镇街及个体“四方责任”。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一会一案”,精准细化预约和限流机制,错时错峰,减少同一时间、同一空间的人流聚集,不超过最大容纳量的70%。原则上不邀请近期涉疫省份人员参加活动;外省人员来瓯参加活动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要嘉宾、境外人员或涉疫省份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的,建议参会人员来瓯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五、合理安排出行行程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及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注意个人防护,在返瓯后主动申报,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编辑: 马慧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