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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办实事|瓯海司法局:心系群众“急难愁盼” 解决百姓房产纠纷

来源:瓯海新闻网  记者 胡思怡
2021年11月01日

  “这个案件能顺利解决,我心中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由衷地感谢瓯海区司法局,维护我们的权益,帮助我们拿回了房子。”近日,泰顺人包某为瓯海区司法局送上了一面写着“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以此表达对瓯海区司法局工作的认可与满意。

  事情还得从2002年说起,当年,包某的父亲与潘桥街道河西村村民谢某签定了《房屋卖契》,约定将谢某位于河西村某号的房屋卖于包父,该处房屋只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未办理房产权证。因包父不是村集体人员,此次交易未办理权证过户手续。2011年,因铁路南站站西路二期建没工程需要,该处房屋被列入征迁范围。谢某与包某协议约定以谢某名义与瓯海区铁路指挥部(现高铁办)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双方按约定分配安置利益。据该《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可得18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积。后双方发生纠纷,包某诉至瓯海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卖契有效,拆迁利益归其所有。因谢某隐瞒了其与包某的房屋交易事实,高铁办得知情况后,遂与谢某解除了《房屋补偿安置协议》,要求双方争议解决后,再与相关当事人签订协议。

  时间转瞬即逝,安置房早已拔地而起,6年多的时间里,包某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眼看父亲的年纪越来越大,想住新房的愿望越来越强,包某的心情更加急切了。瓯海区司法局在得知该案目前的处境困境后,主动了解案件详细情况,介入案件的化解,多次协调瓯海区征收办、高铁办与经办法官和相关当事人,就调解方案进行多次对接。

  在明确化解思路和基本方案后,瓯海区司法局召集相关单位及当事人,分析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将法理讲透,使包某明白私下买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法律瑕疵。最后包某同意调解意见。瓯海区高铁办主动对接部门相关手续办理,并主动赴泰顺包某家中,上门签订了协议,最终,案件得以完满化解,包某也终于拿到了梦寐已久的新房钥匙。

  这个案件只是区司法局为民办实事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来,瓯海区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找准司法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推出全过程行政诉讼案件风险预警及化解处置机制和《法治建议书》制度,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1年已化解相关案件229个,化解率达47.31%,较去年同期上升20.01个百分点,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着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责 编:陈婵娟

监 审:项震江

总监审:周乐光   

编辑: 陈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