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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酒驾大数据公布!5起典型案例曝光

来源:温州日报  
2021年12月24日
近日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布

2021年我市公安禁酒驾工作大数据

年关将至

全市酒驾严管力度将再升级

2021年1月-12月

全市共查获酒后驾驶15124起
其中醉酒驾驶4562起
外地籍驾驶员占到40%
基本为男性驾驶员

●从违法时间分析,中午12时至14时,晚间20时至凌晨2时查获最多,占比达到78%,周日晚酒驾人员最多,占到17.9%


●从查获区域分析,市区查获量占比31.8%,全市查获量排名前三的区域分别是乐清、瑞安和平阳


●从年龄结构分析,20-29岁有1942人,30-39岁有4305人,40-49岁有4391人,50-59岁有3061人,60岁以上1352人


●所查获的人员驾驶车辆类型中,小型汽车占比达到59.4%


●其中因酒驾导致事故也不在少数
图片


“绝大部分酒驾人是心存侥幸,认为半夜公安交警不会设卡,且离家距离短,最后就在家门口被拦下了。”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一般来讲,喝一小杯啤酒血液中酒精也会有浓度,啤酒3杯左右或白酒3两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浓度就超过80mg/100ml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食物也会带来酒驾,比如酒炖食物、温州沙面汤、果酒等。

根据法律规定,现场呼气式酒精值达到20mg/100ml以上且低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呼气式酒精值超过80mg/100ml,且经酒精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也达到80mg/100ml,则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两种行为均要负法律责任,其中醉酒驾驶负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


年关将至,年会、聚餐较多,请各位驾驶员切勿酒后驾车。温州公安交警也将加强对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部署持续开展路检路查、集中夜查、重要节假日全国集中统一查等系列行动,突出节假日、后半夜等重点时间节点,实现城区、乡镇全线联治,夜间、白天联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

这些酒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醉驾超车不成想找回场面,

结果一路跟进派出所栽了


9月12日2时许,秦某、王某驾车一前一后行驶在苍南龙金大道金乡路段,途中王某想超车却未成功,认为是秦某故意别车,于是追赶上去想要给秦某点颜色瞧瞧,秦某担心酿出事故,便将车开向金乡派出所寻求庇护,而王某一心只想“教训”秦某,糊里糊涂也跟进了派出所。值班派出所民警发现后,怀疑二人酒驾,经金乡交警现场测试,王某果然喝了酒。最终,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苍南县公安局处刑事拘留。


案例二:

哥俩好讲义气

酒驾处罚赶一起


6月4日,五大队在经开区天河街道永强大道1187号前路段查获酒驾司机梁某,副驾友人张某想制造混乱让梁某脱身,打电话向王某求助,谎称自己与人发生争执需要帮忙。王某二话不说放下酒杯驾车赶来,却发现自己被“坑”,当场大发雷霆,与张、梁二人争吵推搡,被交警制止。最终,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达醉驾标准;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mg/100ml,达酒驾标准。


案例三:

小伙心累想休息

喝酒开车求进看守所


8月15日23点25分许,平阳昆阳镇凤凰山隧道,吴某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经过卡点被交警拦下,其呼气试酒精测试结果为122mg/100ml,涉嫌醉驾。吴某称自己知道隧道内经常查酒驾,原本可以绕道,是故意被抓的,做快递员太累,又没休息时间,就想被抓了进看守所休息一两个月。最终经血液酒精检测,吴某属醉酒驾驶。


案例四:

酒炖鱼汤虽然补

三口下肚,吃多了也涉酒


5月19日12时30分许,永嘉乌牛中队在虹三线启灶村路段查酒驾,对一辆大型货车的驾驶员丁某实施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mg/100ml。但丁某称自己未喝酒,后丁某回忆其中午在家吃饭时,觉得老酒炖鱼汤好吃便多吃了些。目前丁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五:

酒劲上头找警察评理

一个酒驾一个醉驾


9月5日零时许,一男一女驾车到苍南金乡派出所找警察帮忙评理,据了解,两人是朋友关系,酒后因琐事发生争吵,酒劲上头男子要求找警察评理并驾车前往,途中女子认为车是自己的,理应由自己驾驶,于是双方互换位置,最终由女子驾车到达金乡派出所。经血液酒精检测,女子构成醉酒驾驶,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苍南县公安局处刑事拘留。男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编辑: 陈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