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2022年01月11日
1月10日,瓯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迪清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周金平、李康、周霞光、胡明德、陈继林参加会议。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刘云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仕德,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敏,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卢小明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葛永忠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萍2021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区医疗保障分局2021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葛永忠、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萍关于2021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区医疗保障分局关于2021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瓯海区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瓯海区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关于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姜迪清指出,要通过开展履职评议,依法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要将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职能部门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被评议单位和人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实事求是报告工作,诚心诚意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将接受评议作为提高自身素质、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机会。要加强和改进评议机制,抓好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在坚持中不断完善履职评议工作机制。
姜迪清还就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各项筹备工作做好做到位。要组织做好新任代表的任前培训,要指导代表提前谋划,深入调研,积极履行职责。
责 编:陈婵娟
监 审:吴 远
总监审:周乐光
编辑: 陈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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