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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烟花爆竹“双禁” 瓯海已有人被刑事拘留

来源:瓯海新闻网  记者 庄苗苗 通讯员 李秀明
2022年01月20日

  《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规定,瓯海区是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但最近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在明知没有售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牟利顶风作案。截至1月18日,瓯海区公安分局破获烟花爆竹案件10起,刑拘1人,行政拘留10人,查获烟花爆竹3000余箱。

  日前,瓯海区公安分局娄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娄桥街道东耕村一仓库有存放烟花爆竹的线索。随后瓯海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对该仓库进行检查,查获各种烟花爆竹共计1400余箱。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讯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民警还在娄桥东风村一高速桥下查获一辆货车,在该货车中查获200多箱烟花爆竹。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瓯海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连日来,瓯海区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根据辖区刑事治安警情发案情况和年终社会面治安管控要求,组织警力开展辖区内大巡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基础排查获知,梧田街道蟠凤南路附近,半夜经常有货车停路边搬东西,形迹可疑。于是,社区民警通过守候,在蟠凤南路抓获正在往货车上搬运的黄某、肖某、刁某等三人,现场查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175箱。经深入调查,社区民警在梧田街道南堡(黄某的另一出租房)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50箱。经查,黄某伙同肖某、刁某购得烟花爆竹利用半夜人少时进行非法出货销售。现三人已被行政拘留,烟花爆竹的上下销售途径及具体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责 编:陈婵娟

监 审:项震江

总监审:周乐光  


编辑: 陈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