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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20天了!“绿牌车”违法上路将面临处罚,淘汰置换有这两种途径……

来源:瓯海新闻网  通讯员 陈扬扬
2022年12月15日

  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范围内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违法上路者将面临处罚。在瓯海区,悬挂绿色牌照的电动自行车都是非标车,需要淘汰置换。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2023年1月1日起,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全区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30多万辆,其中超过7年强制报废年限的有10万辆。非标电动自行车暗藏诸多危险因素,如车速过快,刹车系统跟不上;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发生自燃引起火灾等。

  今年5月,瓯海区启动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举办了多场次的大型集中淘汰置换现场活动,指导品牌商、回收公司、运营商和金融机构等群策群力,出台配套优惠措施,现场为回收绿牌旧车、置换新车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吸引了广大非标车主积极参与。

  瓯海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温馨提醒,距离元旦不到20天,请广大车主尽快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避免因违法上路被依法处罚。

  相关链接

  1、非标电动自行车判定标准

  合格电动自行车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①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②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③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④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⑤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凡是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就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2、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途径

  一、通过“浙江e行在线”办理淘汰置换

  车主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端搜索“浙江e行在线”小程序,点击淘汰置换政策包,填写回收车辆信息,选择优惠套餐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到已审核通过的淘汰回收代办点,办理淘汰或置换手续。

  二、线下置换注销

  线下销售单位(回收代办点)办理注销。如有些老年人不会网上操作也不用担心,可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直接到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回收代办点)办理淘汰注销。

编辑: 夏卢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