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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截止!事关积分申请

来源:瓯海新闻网  
2023年05月06日

2023年3月22日,瓯海区教育局已发布关于瓯海区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员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积分申请将于5月20日截止,请还未申请积分的入学对象家长务必及时申请,获取积分,以便后续的新生报名。


积分对象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当年适龄入学(一年级或七年级)的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即第四批次招生对象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温馨提示:这里的“新市民”是指在瓯海区没有房产,且不具瓯海区户籍的温州市区以外的居民。


积分条件

     新市民子女参与积分入学须具备下列第一类或第二类条件:

第一类



01

  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

  1.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版);

  2.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瓯海在岗工作。

第二类



02

  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

  1.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瓯海办理居住登记,且在瓯海区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瓯海在岗工作。


报名步骤

     家长可以分两步完成全员积分入学报名申请工作。

(一)申请获取积分



01

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人2023年3月23日—2023年5月20日间,通过手机登录“浙里办” APP ,搜索“浙里新市民”应用,选择“瓯海区”,再申请获取积分,办理积分复核等业务。

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但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的申请人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20日之间,关注“瓯海新居民家园”微信公众号,选择“用户登录”,然后选择“积分服务”,进入后按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积分。

温馨提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依据量化积分实施细则,可在附加分中叠加计分,获取更高积分。建议及时办理浙江省居住证,通过浙里办“浙里新市民”申请积分。

(二)报名入学



02

2023年的招生文件预计在5月中下旬公布,6月初网络报名。请家长们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知晓。
在2023年瓯海区招生文件正式公布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完成入学报名工作。
温馨提示:积分没有设置最低分,招生报名时是以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的积分为准,建议谁的积分高就用谁的。


积分咨询电话及地址

各镇街新居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及地址


关于2023年瓯海区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

全员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3年瓯海区新市民子女全员积分入学政策解读


来源:瓯海发布

编辑: 马慧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