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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用电、用气,有优惠!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05月15日
托育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用户价格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

政策明确,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其用水、用电、用气按照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标准执行

托育机构原则上应装设分表单独计量。暂不具备单独装表条件的,可由向托育机构转供水电气的主体和托育机构一起,采用定量或定比的方式确定水电气用量。需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得收取计量装置费用。

托育机构凭卫健部门出具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申请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和动态管理工作。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编辑: 马慧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