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2/28
来源
瓯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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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线员4名,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96310热线举报、投诉、咨询、建议的受理、转办、跟踪、反馈等工作;
2.负责受理12345、社会应急联动等热线转办的与我局相关事项;
3.协同负责数字城管案件的受理等工作;
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岗位3名,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不良记录(包括征信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的,不得报名。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起至3月6日下午16:0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2.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来源: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 马慧琼
本文转自:瓯海新闻网 oh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