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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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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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德州夏津县发生两起以“问路”为幌子的骗局,不法分子专挑老年人下手,借手机打电话之机偷走手机卡。警方借此提醒公众,切勿随意将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
据夏津县公安局香赵庄派出所副所长李万霖介绍,案发当天,香赵庄镇邢大爷出门倒垃圾时,遇到一辆黄色无牌车辆停靠问路。副驾驶男子询问“赵立(音)舅舅家”住址,在邢大爷表示不知情后,该男子提出借用手机联系对方。邢大爷将手机递出后,男子将手机转交驾驶座同伙,自己则继续闲聊分散其注意力。两三分钟后手机被归还,直至次日中午老伴儿联系不上邢大爷,才发现手机卡不翼而飞。

这是被涉案人员取走手机卡的手机。新华社发
当日下午,邻村的马大娘也遭遇类似骗局。同一辆黄色车辆上的人员,以寻找“王杰”(音)为由向马大娘问路。马大娘表示村里并无此人后,车上人员又以打电话为由借走手机,几分钟后归还离开。第二天,马大娘女儿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未能接通,起初以为是欠费停机,充值后仍无法使用,回家查看才发现手机卡已被盗。
“涉案人员目标并非手机,而是手机卡。”香赵庄派出所副所长李万霖表示,被盗手机卡会被高价转卖,用于拨打诈骗电话或其他违法活动,不仅可能泄露个人信息,还可能让受害者无意间成为诈骗犯罪“帮凶”。由于老年人对手机功能不熟悉,往往要等到家人联系不上时才发现异常。目前,涉案人员已在异地悉数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样的事件并非个例。11月3日,公安部网安局通报:近日,福建莆田网警在“净网—2025”专项工作中成功侦破一起诱骗收购未成年人实名手机卡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通讯通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斩断了侵害未成年人网络黑色产业链。

2025年4月,福建莆田公安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一犯罪团伙盗窃、收购中小学生实名手机卡,并提供给境外诈骗分子使用。
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盗窃中小学生通讯设备和高价引诱未成年人办理手机卡等方式大量获取实名手机卡,并按照境外诈骗分子要求利用非法获取的手机卡联系受害者实施诈骗。
全面掌握该犯罪团伙组织架构、人员身份和窝点位置等信息后,莆田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在多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抓获主犯李某某、吴某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涉案手机80余部、手机卡150余张、电脑及相关设备18套。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日常护卡“三不”原则
1.不外露:手机/电话手表不用时,确保卡托扣紧,尤其在操场、网吧等场所;
2.不借用:陌生人借手机,直接拒绝;熟人借用,当面看着操作,避免离开视线;
3.不忽视:手机突然没信号、收到“SIM卡失效”提醒,第一时间检查卡是否在位,怀疑被盗立即挂失报警。
1.立即报警:拨打110或96110,说明卡可能用于电诈,警方可快速联动运营商追踪;
2.自查账户:修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关联该手机号的账号密码,开启二次验证(如指纹、人脸)。
3.阻断风险:致电运营商客服(移动10086/联通10010/电信10000),临时挂失、冻结号码,并及时补办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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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小卡成为电诈的“帮凶”
编辑: 马慧琼
本文转自:瓯海新闻网 oh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