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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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瓯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根据《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工作的通告》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一、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区森林防火期,林地和林地边缘100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全年范围内,如遇区森防指依据前期天气、干旱、物候、火源和天气预报等信息发布红色预警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森林防火期内,除了经许可的农业生产性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外,禁止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蜂窝、烧山狩猎等其他用火。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肇事者属未成年人、智力障碍、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将依法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577-89500885或12119。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森林草原中枯树、落叶等
可燃物大量增多
焚烧杂草、烧荒等行为
很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编辑: 马慧琼
本文转自:瓯海新闻网 ohnews.cn